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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业类债务执行”法律讲座

作者:上海金马律师 发布时间:2024-4-26

    2024年4月25日,金马律所资深律师陈良冰就企业债务转为股东个人债务的各种案例模型向在场的20多位律师分享了一些办案经验和注意事项,大家反响热烈,积极参加讨论。

    陈良冰律师从相关法律程序和企业类型作为切入点,探讨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债务转为股东个人债务的模型,同时,对在实务中遇到的一人公司-夫妻店、有限责任公司被注销或吊销等情形下,相关责任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进行释明。

    此次讲座,在场的各位律师都积极分享了各自的相关办案经验,对陈良冰律师总结归纳的企业债务转为股东个人债务的模型展开讨论,特别是对陈良冰律师所归纳的终极衍生模型:债务形成时,公司股东为甲和乙。后乙退出,甲一人持股,后股东变更为丙和丁。后变更为A,A又转让给了B。大家对此种情形下,相关责任方应当如何承担责任积极发表了自己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