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远征就业主公约不是违建“挡箭牌”问题接受上海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夜线》栏目专访
作者:金马律师 发布时间:2023-8-22
松江泗泾的金地西郊风华别墅区业主向媒体反映,该小区的物业最近向别墅业主们群发了一份所谓的"业主公约",这份文件里就如何在别墅露台、阳台上搭建阳光房列出了具体指南。而令部分业主感到费解的是,就在今年四、五月份,属地城管曾两次组织强拆了个别业主自行搭建的露台阳光房,难道通过"业主公约"集体搭建阳光房,就能法不责众而免于处罚了吗?
2023年8月20日 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远征做客上海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夜线》栏目,就小区管理规约拟表决将违章阳光房合法化问题接受专访。
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远征认为:业主擅自搭建的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管理规约虽是小区业主自治的“小区宪法”,但他仅是用来填补法律的空白或者对法律已有规定的细化,不可以替代法律,绝不可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更不可以成为小区实施违章搭建的挡箭牌。当前小区管理规约为“备案制”,其备案行为不同于行政许可,相关部门要加强事前监管,依法履行对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事前指导监督职责,对于违章搭建问题要做好防违、控违和拆违三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避免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物业服务,发现违建问题要第一时间劝阻,经劝阻无效后,要在24小时内向业主委员会和政府部门报备,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