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金马快讯|金马讲坛第五期——走私类犯罪辩护入门专题分享圆满落幕

作者:金马律所 发布时间:2026-1-19

为助力法律从业者开拓涉海关法律业务认知,提升走私类犯罪辩护专业能力,搭建高质量同业学术交流平台,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于1月16日下午成功举办第五期“金马讲坛”。本次讲坛特邀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邵丹律师,以“走私类犯罪辩护入门”为主题展开深度分享。

邵丹律师拥有20余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海关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其成功办理的案例包括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走私液晶屏案、偷逃应缴税款1.4亿余元的走私白糖案、海关工作人员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等多起典型案件,均帮助当事人获得减轻或从轻处罚,部分案件当事人在被检察院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最终获判缓刑,其专业能力在业界广受认可。

本次分享中,邵丹律师围绕中国海关制度展开系统讲解,从海关关徽、职能体系、层级设置到征收税种等基础内容入手,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关于海关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统计的四大核心职能,清晰梳理了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含相应缉私机构)的层级架构,以及海关缉私(分)局、地市级检察院、中级法院的案件管辖流程。

在核心法律实务解析环节,邵丹律师明确了走私行为的判断标准,即以“逃避海关监管”为前提,满足“偷逃应纳税款”或“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限制性管理”任一条件即构成走私行为,并通过条文拆解与实务场景结合的方式,详细阐释了明文规定的走私行为、按走私论处的行为及通谋型走私行为的具体情形。同时,邵律师还系统梳理了走私类犯罪的罪名体系,涵盖《刑法》规定的各类走私罪名及对应适用对象,并明确了走私普通货物罪针对自然人和单位犯罪的不同量刑标准,包括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具体适用规则。

结合当前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态势,邵丹律师解读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关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按70%征收的核心优惠内容,以及政策适用的品种、渠道、限值、限用等范围要求。通过三起典型跨境电商走私案例,深入剖析了伪报贸易性质、伪报品名、低报价格、利用他人跨境电商额度“刷单”等常见走私手法,详细阐述了从犯、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预缴罚金等量刑情节对案件判决的影响,为参会律师提供了极具实操性的辩护思路与实务指引。

本期“金马讲坛”的成功举办,为众多法律从业者搭建了专业高效的学习交流桥梁,有效提升了参会律师对走私类犯罪辩护业务的专业认知与实务操作能力。未来,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聚焦法律实务热点难点,深耕专业领域交流,举办更多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学术活动,汇聚行业精英智慧,为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服务水平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 the end -